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医药国际健康分会
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(2021年第143号)
分类: 政策法规
来源: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发布时间: 2022-11-13 16:35:43

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(2021年第143号)


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,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,根据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标志,现予公布。

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图案,等比例标注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(以下称主要展示版面)的左上方,清晰易识别。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,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。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时,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1厘米。

特此公告。


 附件:1.儿童化妆品标志

            2.儿童化妆品标志AI格式设计图              

国家药监局

2021年11月29日



关键词: 儿童化妆品 标志